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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人民与中华各个民族同呼吸、共命运,携手前行的奋斗史

回族是中华大地上的一个少数民族,回族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中华民族文明的发展环境,也离不开与汉族等兄弟民族的友好相待、和平交流。一部回族史就是回族人民与中华各个民族同呼吸、共命运,携手前行的奋斗史。

一、回族是形成于中华大地上的民族

回族是由回族先民在我国社会历史的发展演进中,融合汉、维吾尔、蒙古等兄弟民族的成分,最终在元末明初形成的一个民族。

回族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从其先民们的活动和来源上看,是从唐宋时期开始,我国东南沿海各地是回族先民最早活动的地区。唐宋时期,由于东南沿海地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南中国海至波斯湾的海上丝绸之路的繁盛,使这些地区最早成为回族先民一穆斯林蕃客中华民族有气节的诗人,从事经济活动并留居华化的重要聚集区。在经济上,这些外籍穆斯林以经商和假借贡使为名从事商业活动为主;居住上,以东南沿海交通便利之处为落居点;宗教上在穆斯林蕃客聚居的地方都修建了清真寺,同时也用和平的方式传播了伊斯兰教。从而形成了回族先民及伊斯兰教从东南向中原地区活动和传播的途径,所到之处也就留下了他们历史活动的足迹。

元代是回族逐渐发展和初步形成的时期,从公元1219年至1259年的41年间,蒙古军队曾三次大规模西征。蒙古军队在占领这些国家和地区之后,凭其军事力量,强行把大食(今阿拉伯)、波斯、中亚等地信仰伊斯兰教的以回回人为主的各族人迁徙到中国。元代官方史书中统称他们为回回,他们也自称为回回。这些东来回回人中的大部分参加了元世祖忽必烈统一全中国的战争。元朝建立后,大批回回军人,也因之而分散于全国各地,成为普通老百姓,多数人戍边和落地为农,从事农业的回族人遍布全国各地,回回商人的足迹,更是活跃在大江南北,长城内外。这些东来的回回人,由于当时条件的局限,他们不可能携妻带子,在生活的环境稳定以后,自然的要和所在地区和其他各族女子组成家庭。于是汉、蒙、维吾尔等民族的部分女子也成为回回家庭中的新成员。又因政治的、社会的和宗教的关系,汉、满、蒙、藏等各族群众被融合到回回人中的也不少。回回人的力量不断壮大,各地出现了回回村、回回庄、回回岗 等聚居区。

经济上回回人以农业为主,从最初的军垦转变为农垦,把荒芜的旷野开拓成富饶的回回农村。商业经济在元代回回人中也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回回人仅次于农业的社会经济。全国各大城市口岸交通便利之处都有回回商人的活动,回回商人交纳的税款,在元政府的财政收入中,也有一定的份额。语言上,回回人从元初使用阿拉伯语、波斯语及中亚各族语,逐渐向适应中国社会环境的汉语转化,特别是元代中后期以后,这种语言上的变化更为显著。回回人在全国形成了“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特点。东来的回回人也就成为回族形成中最重要的部分。

到了明代初期,以回回人为主要成分,融合了其他民族成员的新的民族共同体一回族已在中华大地上形成。这主要表现在稳定的回族聚居区不断发展和扩大,西北的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南地区的云南,地处中原的山东、河南、河北成为回族主要的聚居区,全国各地都有回族人的聚居和散居其间。农业经济在回族经济生活中占据首位,并完全脱离了元代农垦的模式,回族人已成为中华大地上自食其力的普通农民。商业经济在回族中更为普遍,与元代商业大多由回回富商大贾经营相比,参与商业活动的回族人范围更广,经营的商品种类更多,经商与回族人的经济生活密切联系在一起,回族人亦农亦商的经济特征形成并定型。

汉语言在回族人的日常生活中和对外交往中起着主导作用,而回回人原来使用的阿拉伯语、波斯语等仅在宗教活动和夹杂在汉语中使用,回汉文化的交流也在回族中很普遍,一部分回族文化人熟练的运用汉文学的传统表现形式来进行创作,出现了思想家李贽、著名诗人丁鹤年等一批很有影响的文化名人,对汉文化的学习也普遍为回族人所接受。李维汉在“中国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关系”一文中曾写道:“有的民族同汉族有统一的语言文字,这就是回族”。回回人通过学习汉语,掌握汉族的思维方式。汉语文成为回族的通用语文,回汉在语言文字方面的联系更加密切,以语言文字为纽带形成的回汉文化联系更加频繁。共同的语言必然产生共同的思想感情,从而使回族一开始就自然把自己视为中华民族的一员,自然而然的对自己的祖国产生热爱之情。从文化思想上看,回族在形成发展过程中,不仅以汉语为媒介,弘扬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文化,同时又研习中国传统文化,丰富发展了祖国文化宝库,是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和谐交融,产生表现在共同文化基础上的民族共同心理,并特别重视“和为贵”和民族气节,以爱国为己任。

经过唐宋元三朝漫长的历史时期,回回民族终于在明初,在中华大地上形成为中华各民族中一个新的成员。

二、爱国是回族的历史传统

回族有着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回族在形成之际,就将热爱中华的爱国主义精神作为本民族的立身之本,逐渐形成回族的爱国主义思想体系。

近代以来,回族的爱国主义精神突出表现在维护祖国统一,以挽救国家的危亡为己任,谱写出一曲曲壮丽的凯歌。1840年以后,随着西方列强发动的两次鸦片战争,中华民族面临着生死存亡的严峻考验,保家卫国、救亡图存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责任和伟大使命。回族为捍卫中华民族的独立和尊严,英勇的抵抗外国侵略,血洒疆场,展示出回族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浩然正气。鸦片战争期间的回族将领马辰、杨成龙、郑国鸿以及在定海、大沽等战役中牺牲的回族将士,就是为维护中华民族的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献出宝贵生命的回族优秀儿女。

甲午战争前后期,血洒平壤的回族爱国将领左宝贵,血战正阳门、抗击八国联军侵犯北京的马福禄及其所率领的回族将士都是为国捐躯的民族英雄。安徽回族世家出身的马吉符及青海回族马麒等人带领回族官兵,为捍卫西藏的领土和主权,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辛亥革命时期从武昌起义到各地光复,回族积极参加推翻封建帝制的斗争。武昌起义中,湖北回族浴血奋战的第一线,陕西光复的著名领导人马玉贵是回族,为“西北共和第一人”,上海回民组织的清真商团,在上海光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获“中华民国光复”奖章,在四川、河南、宁夏、新疆等地推翻帝制的斗争中,回族各方面的人士均起了重要作用。

20世纪初期爆发的五四运动,是一次反帝反封建的爱国革命斗争,回族和他们中的优秀知识分子踊跃投入到反帝反封建斗争的行列。一批优秀的回族儿女,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下,成为共产主义战士,其中最优秀的代表是马俊、郭隆真、刘清扬等。他们作为回族青年中的杰出代表,始终站在五四反帝爱国斗争的前沿,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势力进行了坚决的斗争,用青春热血和生命为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事业奉献了力量。

在伟大的抗日战争中,具有光荣爱国传统的回族人民,坚决响应中国共产党全民族实行抗战的伟大号召,以高度的爱国热情同全国人民一道,积极广泛的开展了各种抗日救亡运动。回族人民的抗日斗争遍布全中国每一个地方,从辽阔的东三省到西南的云贵高原,从华北大地到大西北,凡是有回族的地方,都以各种形式积极支援中国各族人民的抗日战争。回族人民的抗日动员了各阶层人士参加。1938年还在重庆成立了全国性统一的回族抗日群众团体“中国回民救国协会“,发表了动员全国回族起来抗日救亡的“宣言”。回族居住较多的省份,也分别成立了由社会各界层人士组成的回民救国协会分会,他们以“灌输民族意识与爱国主义”为宗旨,广泛开展抗日救亡活动。

回族的抗日武装力量也活跃在对日作战的第一线,他们中有山东渤海回民支队、鲁中、冀鲁边区等地回民支队和中队、河北的冀中回民支队、陕甘宁边区的回民抗日骑兵团等。这些队伍在极端困难环境下,在战争中发展壮大,成为共产党领导下的武装队伍。回族抗日斗争形势,除了利用枪杆子以外还利用笔杆子,许多回族团体利用创办的报刊杂志、书籍、广播、电影、话剧、书法、绘画、诗歌、街头演说、张贴标语等方式,积极宣传抗日救国的真理,进行舆论呼吁,唤起民众投身抗日战争。云南籍回族、中共党员桂涛声为战斗在太行山区的抗日游击队写下了一首不朽名作《在太行山上》。后由人民音乐家冼星海为《在太行山上》精心谱曲,之后这首歌曲便迅速传遍中华大地,汇成全民抗战的誓言。

在揭露和反对日本侵略中国的民间外交斗争中,回族各阶层人士也十分活跃。这些回族的民间外交使者,在穆斯林国家和地区宣传中国的抗日战争,揭露日本帝国主义的残暴嘴脸,呼吁全世界穆斯林反对日本的侵华战争,体现了中国回族对祖国的忠诚和中华各民族在抗日救亡战场的团结一致,同时增进了同穆斯林国家和地区的相互了解和友谊,赢得了穆斯林国家对中国道义上的同情和支持。

正是由于经历了八年抗战的洗礼,是广大回族人民进一步认识到只有中国共产党民族平等团结的主张,才能是回族人民彻底摆脱受歧视受压迫的境地,取得当家作主的权利。因而抗日战争一结束,回族人民又一次投入解放战争的伟大进程中,使自己的爱国行动再次经历了战争的洗礼,并最终把爱国主义传统与革命精神融为一体,为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和创建新中国作出了贡献。

三、中国传统文化和回族文化的和谐相融

回族文化从渊源上讲有两个,一个是伊斯兰文化,一个是中国传统文化。伊斯兰教在中国不仅是一种宗教的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文化体系。伊斯兰教对回族的世界观、人生观、善恶观、伦理观,以及思想性格、心理素质和行为规范的形成,都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时回族是在中华大地上形成的民族,中国传统文化从一开始就哺育着它,使它得以在中华大地上落地生根。从社会和文化的角度讲,由于回族“大分散、小集中”的居住特点,“大分散”是回族广泛的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华民族有气节的诗人,而“小集中”又使伊斯兰文化 在回族中得以延续。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为贵、中正之道、孝道和 忠君爱国的思想,对回族文化有着深刻的影响。回族文化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吸取养分,实现文化再造,从而使自己的文化传统得到提升,并与所在国的主流文化和谐相融。

明末清初,回族知识分子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和影响,他们不仅精通伊斯兰教的教理、教义,还具有相当高的儒学水平,有些人甚至伊儒道佛四教皆通,他们从源头上承担起了回族文化思想建设的重任。由于中国内地回族文化的形成是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框架内进行,所以其表现出伊儒结合的特点。在以儒诠经的回族学者看来,伊儒在精神追求上是相同的。他们通过汉文译著活动,将伊斯兰教由阿拉伯的形式和语言变为中国的形式和语言,这种转变实则是一种文化形式、内容和符号的借用,其不仅表现在以汉语言来表述伊斯兰教思想,而且更深刻的反映对儒家为主导的中国大传统思想和文化符号的借用。回族学者在汉文译著中大量采用儒家学说,但并不是简单的袭运,而是在信仰、义务与善行方面坚持伊斯兰教教义信条,在其寻求与中国传统文化协调的过程中,以其伊斯兰教的基本要素作尺度,决定对中国文化的取舍,对所吸收的中国文化特质加以改造,以阐发伊斯兰教义和哲学,同时也用伊斯兰思想发挥儒家学说,创立了既不同于一般的儒家学说,又有异于传统伊斯兰教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回族文化思想体系。回族学者正是凭借着对中国传统文化融会贯通的理解和对儒家思想理论方面的深厚功底,才恰当的吸收运用中国传统文化资料,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阐述伊斯兰文化的内涵和深奥哲理,从而把伊斯兰文化和儒家文化结合了起来。

爱国主义作为回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和回族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与回族在中国的历史发展历程相一致,它既体现了回族历史的显著特色,又雄辩的证明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强大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明代以后,中国传统文化正式成为回族文化中与伊斯兰文化并行不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之地域文化的大体定型、民族共同体的稳定扩大、相对宽松平和的社会环境,都决定了回族民族心理与民族情感中,对祖国的感情更加深厚,天然的亲和力自然增强。由于回族传统文化中先天的爱国情感与后天的充实磨砺,造就了其民族特征中典型的爱国主义思想。首先在思想文化领域,一方面随着伊斯兰文化在中国的发展调试,其中爱国爱教的内容,被一代代回族人民牢记并凝聚在民族精神的内核中,加以继承与发展;另一方面,因为对中华文化的热爱,促使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回族养成学习汉文化的风习,并进而加入到中华文明的丰富与创造的行列之中。在回族文化形成后,这一传统也得到吸收与继承,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爱国内容也自然融入回族人的心理情感,是固有的爱国主义精神得到加强。其次,在现实生活领域,由于婚姻、语言、姓氏服饰、居住、社会交往等的广泛影响,以及政治上的参与,经济上的联系,更加固了文化上的情结,爱国主义顺理成章的成为回族发展的巨大精神动力,也成为回族文化中最为宝贵的财富。

四、伊斯兰教中国化是回族的必然选择

任何宗教在发展中要成功融入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就必须经历本土化的过程。中国历史上是一个 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传统社会,任何外来的宗教文化,想在这里扎根发展,就必须努力适应中国社会的政治文化需要,否则就难以生存。伊斯兰教的中国化是不同文化相互作用、相互学习、相互影响和相互吸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种文化会失去原来的一些特质,获得一些新的特质。从文化适应类型看,伊斯兰教适应中国社会的过程,属于主动适应。伊斯兰教的中国化也可以理解为伊斯兰教向中国社会传播时,以保持其根本信仰、礼仪制度与价值伦理为前提,采取符合中国实际的文化习惯来表述其宗教思想的过程。即 伊斯兰教的中国化,绝不是意味着完全放弃它的基本信仰,而是在伊斯兰教基本原则框架内,为适应中国社会的需要做出一定的调整,从而使之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

回族在形成后不久,就全面开始伊斯兰教中国化的进程。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伊斯兰教在传入中国内地800年之后,信仰主体已经发生了变化。此时的伊斯兰教信奉者主体,已非唐宋时期的外来穆斯林为主,而是与这些外来穆斯林有渊源的,形成于中华大地上的回族。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外来穆斯林信奉外来宗教的局面,而是土生土长的回族信奉其"先民”延续下来的伊斯兰教。由于信奉者主体的改变,外来的伊斯兰教也面临着如何更好的适应本土信奉者主体的问题,伊斯兰教的中国化成为必然的选择。从外部的社会环境看,明朝建立后,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和规定,禁止回族穿其祖先沿袭下来的“胡服”,不能说“胡语”,日常生活中改穿本土的服饰,原先使用的穆斯林姓氏也改为本土姓氏。在伊斯兰教的管理方面,明政府规定清真寺的教长由各地官府任命,发给札子,为传教凭证,方能主持教务。伊斯兰教在内地面临着如何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以求生存与发展的问题。

从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内因来看,这条道路首先从本土伊斯兰教育开端。经堂教育创设于16世纪,是指在清真寺里由阿訇招收回族子弟学习伊斯兰教经典,传授伊斯兰教宗教知识,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制度。从明代中叶开始,经堂教育用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育为中国回族社会培养了一批批通晓中、阿文伊斯兰教知识的专门人才,使伊斯兰教在中国以符合中国社会的实际,培养本土教职人员的方式,传承扎根,从根本上改变了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由外来穆斯林用阿拉伯语、波斯语传教的历史,用汉语讲述伊斯兰教义成为中国伊斯兰教宣教的传统方式。回族社会通过经堂教育的培养,建立了培养本土经学人才的体系,使 伊斯兰宗教教育逐步走向中国化。同时,明代伊斯兰教普遍被称为“回回教门”或“回回教”,其意不单指宗教,也指回回民族,其简称“回教”,包含伊斯兰教和回族两层含义,并延续到清代和民国时期。因此伊斯兰教从明代开始也有了中国人自己的称谓,并显示出鲜明的中国特色,明代伊斯兰教的中国化已延伸到回族社会的各个层面。

清代,伊斯兰教的中国化又有了新的进展,云南回族人马德兴开始从宗教上提出回汉人民互相理解、尊重,共尊东西方圣人,并且 鲜明的提出:“人类万教同一理的”观点。清代适应内地回族宗教生活的清真寺修建更为普遍,而且已完全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形制,清真寺建筑在伊斯兰风格和中国传统建筑特色相结合的基础上,各呈异彩,极大的丰富了中国古建筑的传统,在中国建筑史上占有特殊地位。

民国时期伊斯兰教中国化的显著特点是:回族从20世纪初开始,逐渐把民族宗教意识与国家意识联系起来,提出国家命运要高于民族宗教命运,必须加强回汉团结,不必争论宗教上之是非,要振兴回族和传统的伊斯兰文化,必须唤醒国民意识和民族自强意识,来推动中华民族的发展。这种共识是回族在面对当时社会变革动荡的时代和文化大环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公意识,将回族的命运放在中国社会和国家的大背景中进行思考,表现出了极强的爱国热情。这些空前的变化是自唐代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所没有呈现的,深刻反映了内地回族对民族与国家关系和民族国家命运的热切关注和思考,并反映出回族国民身份主体意识完全确立的历史性跨越。民国时期的伊斯兰教中国化不仅表现在宗教领域,而且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还体现出显明的地域特点。回族既是伊斯兰教的信奉者,又是爱国的公民,两者是一个和谐的统一,这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结出的硕果。

当前伊斯兰教的中国化已进入新时代,回族伊斯兰教也体现出如下的特点:坚持伊斯兰教的信仰体系与礼仪制度;坚持自传自立的传承传统;坚持中道的经学思想;坚持国法至上的遵循原则;坚持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共进的和谐理念;坚持实践爱国与爱教的一致性;坚持伊斯兰教的中国化方向;坚持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伊斯兰教中国化是一个不断前行的进程,如何积极引导做好这项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系统工程。中央政治局委员、原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2017年在《求是》杂志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必须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特别强调要发挥宗教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宗教界自觉推进宗教中国化。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坚持中国化的正确方向,还要把握中国化的正确方法。宗教的主体是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宗教的中国化必须靠他们自觉自愿。要使他们认识到,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不是要改造宗教、改变信仰,而是要使各 宗教更好的适应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党和政府要支持宗教界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阐释,努力从各个层面,不断实现自身的中国化,但决不能用强制命令的方式,不能搞运动,不能瞎折腾”。这就需要我们各级决策层和执行者认真思考,并在实践中贯彻落实。

有气节的人_中华诗词网诗人档案_中华民族有气节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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