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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修行场所“观”、“宫”等称谓的由来

第一篇:道教修行场所“观”“宫”“庙”“祠”等称谓的由来

道教修行场所“观”、“宫”、“庙”、“祠”等称谓的由来

前面写过一篇关于佛教修行场所“寺”与“庙”的区别,相比起佛教,道教修行场所的称谓就要复杂许多,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些称谓的涵义与由来!其中或有不当之处,也请各位看客批评指正,使其更加完善!观:

道教修行场所大多以“观”命名,如著名的白云观、长春观、真武道观等。《释名》云:“观者,于上观望也”。“观”就是古人观天象的地方,有点像现在的天文台的意思。“观”用来指道教修行场所,大概起源于汉。史料记载汉武帝好方术,在甘泉造“延寿观”迎接天神,以求长生不老。以后,建“观”迎仙蔚然成风。据民间流传,最早住进皇家“观”中的道士是汉朝的汪仲都。他因治好汉元帝顽疾而被引进皇宫内的“昆明观”。从此,道教徒感激皇恩,把道教建筑称之为“观”。另外,《楼观先师传》中记载一个故事:周康王时大夫尹喜,曾于终南山结草为楼,用以观星望气,并起名为“楼观”。老子西行,尹喜延请老子至楼观,于是《道德经》出。道家认为此事件为道教之始,后人随将道教修行场所称之为“观”。此说是否属实,也难以追究。“观”的由来应是其本意的延伸,道家讲究“羽化登仙”,最喜山高之处,方便与仙人沟通,而古人造“观”也是探索天上秘密,两者有相通之处。宫:

“宫”应是比“观”更高一级的修行场所,如青羊宫、重阳宫、太清宫、太和宫等。明代《正统道藏》正一部《道书援神契-宫观》云:“古者王侯之居,皆曰宫,城门之两旁高楼,谓之观。”这里记载,“宫”比“观”的等级高,后人也习惯称皇家住所为宫,如大明宫、乾清宫等。道教修行场所称为“宫”,应该开始于唐玄宗时。玄宗开元二十九年,下令两京及天下各州修建玄元皇帝庙,天宝元年改两京玄元皇帝庙为太上玄元皇帝宫,次年,改西京玄元皇帝庙为太清宫,东京为太微宫,天下诸郡则为紫极宫,宫中供奉圣祖大道玄元皇帝。到宋徽宗时,听信道士林灵素言,徽宗自称太霄神君,诏改天下天宁万寿观为神霄玉清万寿宫,供奉长生大帝君、青华帝君像。从此以后,“宫”作为道教修行场之称谓出现。我们发现,一般称“宫”的道教修行场所都有皇帝敕封。如成都青羊宫,黄巢起义后,唐僖宗避难于蜀中,曾将此作为行宫,后下诏改为青羊宫。再如重阳宫,王重阳羽化后,弟子为其修建灵虚观,之后不久丘处机请朝廷更名为“重阳宫”,元世祖时,重阳宫奉敕更名为“敕赐大重阳万寿宫”,享有道教“天下祖庭”之尊!当然,也有些自抬身价的自称为“宫”,这个也就没必要去追究,到今日“宫”和“观”已经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等级差别了!庙:

道教修行场所的另一称谓“庙”就和佛教相混了,如北京东岳庙、都江堰二王庙等。道教修行场所称“庙”可能和前面佛教修行场所称“庙”相似。“庙”最初是用来祭祀祖先的地方,《礼记》中说:“天子七庙,卿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其中,“太庙”是帝王的祖庙,只有皇家有资格设立。其他有官爵的人家,可以按照制度建立自己“家庙”。汉代以后,民间逐渐兴起为一些神祗和圣人修庙的习俗,如龙王庙、山神庙、城隍庙、孔庙、关帝庙等。这些进入庙中被供奉的神祗也多半是道家之神。而后“庙”成为佛教寺院、道观、以及民间供奉神祗场所的统称,特别是在民间尤为突出。另外,多说一句,也是自己的猜测,一般“庙”中供奉的神祗多为道教之神,能否说明,佛教修行场所称“庙”是借用了道教“庙的”概念呢?其实中国民间受道教文化影响更深,特别是祈福、算命、风水那一套,称“寺”为“庙”也多是由民间而来,很有可能是民间将道教的“庙”嫁接到佛教“寺”上去的。当然,这只是一种个人不成熟的想法。祠:

道教修行场所还有一类称谓“祠”的,如泰山碧霞祠。《说文解字》言:“祠,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辞也!”可见,“祠”最初的意思是一种祭祀。但不知从何时起,“祠”成了纪念伟人的场所,这点与“庙”有些相似。《汉书·循吏传》记载:“文翁终于蜀,吏民为立祠堂。及时(指诞辰和忌日)祭礼不绝。”这里的文翁被后人誉为中国教育史上一颗明珠,他是中国第一个创办地方官学的人,现在成都著名的石室中学,相传就是文翁所建。辛弃疾《京口北固亭怀古》诗句:“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这个佛狸祠就是纪念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的。再有眉山三苏祠,用来纪念苏氏父子。还有为活人立祠的,俗称“生祠”,如著名的狄仁杰、海瑞就被立过生祠。后人也有将供奉祖先的地方称“祠”的,即使现在,江浙一带也有很多祠堂,主要是用来祭祀同姓祖先,起到凝聚家族力的作用。道教修行场所称“祠”的不多,即使称“祠”,也多半因为是祭祀某个伟人而演变成道观一类。比如泰山碧霞祠,在清代张尔吱的《篙庵闲话》曾经记载一个传奇故事:汉仁圣帝时,泰山上曾经有一对石刻的金童玉女,五代的时候大殿塌了石像也坏了,小童不知道散落到了哪里,而玉女则沦于泰山顶的“玉女池”中。宋真宗东封泰山,在玉女池中洗手的时候,一尊石人浮出水面,洗干净之后,原来就是曾经跌落玉女池的玉女石像也。于是宋真宗命有司为玉女建立祠堂,号为圣帝之女,封号天仙玉女碧霞元君。洞:

道教还有一类称“洞”的修行场所,如青城山天师洞、重庆老君洞等。有说法称:“洞”就是洞察的意思,看透真、玄、神三步。这种说法实在有些附会,道家的“洞”,应该指的就是山洞。道家修行之人喜欢于山高之处修行,要在山上居住,山洞就成为首选之处。山洞不仅可以遮风避雨,也可免于外界干扰,专心修行。于是,我们看到很多道观大殿之后都会有一祖师洞,说是当年祖师在此修行过。道教修行场所称“洞”的,大概是为了纪念某位先师在此修行过。或者,有某个先师修行过的“洞”太过出名,而以此命名。如青城山天师洞的来历就是相传天师道创始人张道陵曾在青城山峭壁间修炼布道,从而得名天师洞。台:

称“台”的道教修行场所多见于陕西一带,如著名的终南山楼观台、咸阳中五台、紫阳县的擂鼓台等。《说文解字》对“台”的解释为:“说也”,段玉裁注:今之怡悦字。看来,台的古意和建筑无关。甲骨文“台”字像母亲所怀孩子,应通“胎”,后又专造“胎”字,随之“台”逐渐演变成方形平顶的瞭望高地,这就与“观”有所类似。“台”或为上古之时,沟通天地、举行仪式之用。道教沿用于此,本质还是方便与仙人沟通。庵:一般认为称“庵”的是佛教女出家的修行场所,如《红楼梦》中妙玉修行的栊翠庵。其实道教也有称“庵”的修行场所,如西安著名的“八仙庵”,后八仙庵改名为八仙宫,当地人还是习惯称为八仙庵,看来佛道两家都借用了“庵”这一概念。“庵”在古代是一种小草屋,所谓“结草为庵”。过去文人的书房也有称“庵”的,如“老学庵”、“影梅庵”等。至于出家人修行场所何时称为“庵”,已不得而知。或者因为“庵”是清净之地,利于修行;或是以别于男修行之人,这似乎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叫法,并没有什么明文规定。但实际上,“庵”所用多在过去,现在道教修行场所称“庵”的为数不多,即使称“庵”也多改为“宫”、“观”之类。如上面提到的八仙庵改为八仙宫。而且现在尼姑修行的地方也很少称“庵”,多以“寺”称,如著名的普寿寺、莲溪寺等。另外,由于道派源流不同,所处地域也不同,其修行场所称谓也各有不同,如五斗米道的活动场所最初一般不称作“观”,而称为“治”、“靖”、“庐”,作为其流系的南朝天师道,又多取名为“馆”。还有如“府”、“阁”、“殿”、“池”等诸多称谓,因其形制或借鉴于古代建筑称谓,或取名于古代政府管理机构,这里就不逐一细说。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道家修行场所的称谓比较复杂,很多与古代政府机构相通,如“宫”、“馆”、“府”、“阁”等。不仅如此,去看道家的经书,也会发现道家的东西很杂糅,包含佛家、儒家、阴阳家甚至法家、小说家的思想在内,好多道家的神祗也和佛家的神祗相同,只是换个说法而已。于是也出现了是道家学佛教还是佛教学道家的争论,争来争去也是没有个结果中国道家虚灵宫在哪里建的,反而使得佛教与道家越来越分不清了,这在民间尤为突出。前面已经说过,在民间什么“寺”、“观”之类的,统称为“庙”,这还罢了,更为怪异的是,很多民间所谓的庙里供奉的神祗经常佛道不分,很多情况是观音菩萨和太上老君坐在一起。这还算好,还有供奉开国领袖的,将开国领袖、龙王、关云长、观音菩萨等放在一起的,这才是匪夷所思。你去问那些磕头烧香的信众,他们只会是这些都是“爷”,只要是“爷”就能保佑我们。看来,所谓的宗教合一最先在民间实现了!

第二篇:关于道教宫观(2007)

道教宫观方丈住持任职离职办法

(2007年9月20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七届二次 理事会通过,2008年3月4日公

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教教制建设,促进宫观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国道教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方丈、住持是指道教宫观执事的最高教职称谓,全真派称方丈,正一派称住持。

第三条 方丈、住持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二)品行端正,戒行精严,办事公道,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三)熟悉道教经典,具有较高的道教素养;

(四)出家、入道十五年以上;

(五)方丈须受满初真、中极、天仙三坛大戒,住持须经授箓、领受法职、盟证道位。

第四条 方丈、住持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教务活动,主持宫观事务;

(二)弘扬道法,纯正道风,引导道教徒提高自身素质;

(三)贯彻执行宫观规章制度,加强宫观管理,搞好宫观自养;

(四)负责保护好宫观文物和建筑设施,维护宫观周围环境;

(五)依法维护常住和宫观的合法权益;

(六)引导宫观积极从事公益慈善事业,弘扬道教优良传统和优秀文化。

第五条 宫观礼请方丈、住持应坚持民主协商、选贤任能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该宫观管理委员会提出人选,提交常住民主评议;

(二)人选经常住民主评议获半数以上赞成的,由宫观管理委员会报所在地道教协会;

(三)所在地道教协会审核同意后,在该宫观张榜公示15日;

(四)公示期满未发现重大问题的,由所在地道教协会征得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道教协会同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未成立道教协会的征得中国道教协会同意)后,由该宫观报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六条 完成备案程序后,方可举行升座仪式。

第七条 方丈、住持经民主推选可担任所在宫观管理委员会主任。

第八条 方丈、住持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 方丈、住持一般不得兼任其他宫观的方丈、住持。

第十条 方丈、住持因年老体弱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可提前退居。第十一条 方丈、住持离职,经所在地道教协会审核并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道教协会意见后,报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注销备案。

第十二条 方丈、住持正常离职或者提前退居后,由所在宫观或当地道教协会妥善安排。

第十三条 方丈、住持受宫观管理委员会、常住、所在地道教协会和当地信教群众的监督。方丈、住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道教协会给予劝诫、暂停职务的惩处:

(一)违反道教规戒的;

(二)独断专行、拉帮结派、破坏常住团结的;

(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侵吞或者肆意挥霍宫观财产的;

(四)未按《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

(五)在信教群众中散布不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言论的;

(六)违反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

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的惩处。惩处决定由所在地道教协会提出,征得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道教协会同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未成立道教协会的,征得中国道教协会同意)后,由宫观管理委员会主持提交常住民主评议,获半数以上通过后,报原备案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注销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道教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05年6月24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修订的《关于道教宫观方丈住持任职离职的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篇:道教宫观——新余市仰岗庙

道教宫观

新余市仰岗庙

新余市仰岗庙,宫观,原名仰山孚惠灵祠,又名仰天庙、仰山庙,为新余道教文化交流中心。仰天岗,原名仰冈、仰山,位于新余市城区西北,距仙女湖18公里,海拔约450米。康熙年间《新余县志》卷五载‚仰天岗,高峻若屏,为邑之祖山。山顶有仰山庙,庙前有仰天池中国道家虚灵宫在哪里建的,泉甘岁旱不竭‛。

相传,北宋年间,新喻长乐乡(今观巢镇)茂山村,出了个黄公真人。黄公真人,姓黄,名希璋,字石丘,亦号紫云真人,生于庆历元年(1040年),卒于嘉佑癸卯年(1063年)。黄公真人‚幼敏颖异,不类群儿,状赋严厉,孝敬父母。‛刚满十三岁时,‚知大上道教之法,明养生玄旨之术,历览古今,父师皆奇之。一日,父命牧牛,往于仰冈之麓。遇二禅道,高品玄谈,厂衣道履,拂尘摩胸。指曰:‘可导引救济生灵之术。’子闻之即跪伏,愿拜为师,请明以教。二道见其恳祷之诚,遂以神咒、令旗、画角授之曰:‘汝牛久失,急觅之。’去不二三步,反目不见道士矣。顿悟曰:‘非仙即神也!’执其所授,舞蹈如意。巡其牛迹,俄而至于三珠石,见牛卧于其间,叱而起之曰:‘此间石列三台,僻静无垠,正为修道之处,莫非天地为吾所设!’于是,日夕居于其间,唪诵神咒,蹈舞旗角,不期年而得道。其石岭有一山禽,效其唪诵舞蹈,怪而异之曰:‘吾欲击之,奈莫能升!’默见不已,其禽数飞于前,上下其间,鸣默若引而登之状。君于是恍然不觉身轻鸿毛,飞升石岭。见鸟入于泉窃之里,君曰:‘鸟能入于石,吾亦能之。’嗟曰:‘夺吾神此禽,益吾道此禽也!’归拜父母曰:‘恐不教罪,吾道教未成,当入山记师,以求精焉。’遽别人于三珠石。‛仙逝之前,他嘱咐父亲:“死后,封尸鼓中,让鼓任意滚转,鼓停之处,便是葬所。”家人依言而行,鼓转之后,竟往仰天岗上跳七八里,转到其母坟墓附近的黄节陵,就停止不前了。其父就在那里将他埋葬。从此,乡人就称那里为转鼓陵。

黄公真人得道成仙后,依然泽被乡里、护国为民。据新余茂山《黄氏族谱》和《新余县志》记载,北宋宣和七年(1125年),金人破辽之后,撕毁盟约,大举兴兵南犯,转而攻宋,大军很快逼近宋都开封,把都城围个水泄不通。宋王朝仓促应战,派大将张孝纯、孙翊率兵迎敌,双方对峙,鏖战经年,金兵不退,满朝文武,惊恐万状,宋徽宗一筹莫展。正在危难之际,宋徽宗忽然看见一位道童手执令旗,手舞足蹈,画符念咒,在阵前指挥,挥动三军,驱兵掩杀。金人抵挡不住,纷纷败退,遂解都城之围。宋徽宗立即遣人追问道童姓名,道童回答:‚我是新喻仰冈道人。‛

第二年,即靖康元年(1126年),宋钦宗继位,索查道童根底,获悉道童系新喻县人,名黄希嶂,在六十二年前已经逝世。逝世后,常有英灵显圣,为民造福,乡人乃为之建立庙堂,四季祭祀,香火不绝。这次在国难当头之时,又显现真身,挥军御寇,保家护国。于是,钦宗皇帝惊叹不已,为褒奖英灵,遂降旨刺封黄希嶂为‚真君‛,赐法号为‚仰天冈开山得道护国孚惠石丘黄公真人‛,并为之重修庙宇,再塑金身,赐其庙匾日:‚仰山孚惠灵祠‛。在御封中,钦宗皇帝将‚仰冈‛改为‚仰天冈‛,其意在于‚仰仗天恩,使英灵显圣,护国佑民‛。在古代社会有人得了皇封,这是无上的光荣。从此‚仰冈‛改称‚仰天冈‛。又因‚冈‛与‚岗‛通用,后人即呼为‚仰天岗‛。

至明嘉靖二年(1523)六月,新喻干旱,知县黄瀛祭庙求雨,旋而大雨如注,全县因此获得好收成。然而,由于庙宇破烂不堪,无法修补,并且庙的位置不好,朝拜者晨夕拜祭行动不便。由新余籍的官员朝散郎、新授邵阳通判肖遵提议重建,新余籍进士罗松、李梦熊二人协助拟订建庙方案,由僧人智印具体负责庙宇设计和施工事务。筹划人员选好了庙址(即现在的仰天岗顶),择定吉日良辰,于同年秋初动工兴建。年底,大庙落成。第二年,雕塑造形,丹表彩绘,装点完毕。庙堂飞檐阿桷,咬龙腾奋,金身闪光,新貌灿烂壮观。据《新余县志》记载,建庙之初,因庙址选在山顶,至山脚有十华里长,山高、路陡、林密,仅有一条羊肠小道相通,所需木材又长又粗,难以搬上,民工苦不堪言。庙内有一泉井,一天晚上,民工梦见神人对他们说:‚你们可以从岭上的井中提取木材,要多少供给多少,保证供足为止,不能多拿!‛第二天,民工们依梦中所示的方法,到井口试探,果然看见喷泉处露出一截围大如盆的大杉树,斜靠在井口之外。民工乐了,蜂拥而上,将木头往上拖,拖了一根又一根,井中木头象泉水一样源源不断地往上涌。民工们扛的扛,抬的抬,应接不暇,要什么样的木材,就有什么样的木材送上来。估量木材已足,民工们说了声:‚够了!‛已经伸出泉洞的一根木头就再也拖不上来了。到清道光五年编修《新余县志》时,这根木料还在井中,摇得动,拨不出,据说解放后许多上山观光者还看见有一截露在井外。关于这些木料从何而来,据老人们说,仰天岗山下有一条阴河(地下河)通向虎瞰山魁星阁,而魁星阁下有个深潭,木料由神人从袁河运来,再由深潭沿着阴河送上仰天岗。

2001年,由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办事处出资约一百万元,在仰天岗山顶重建仰岗庙主体建筑和仰岗庙上山公路、台阶。2007年,新余道教信众筹资约四万元在庙内塑神像五尊。2012年5月,因市重点工程钟灵楼项目建设需要,仰岗庙被拆除。2015年8月,省、市、区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在仰天岗山顶重建仰岗庙,新余市道教协会常务副会长吴思牵头成立新余市仙女湖仰岗庙筹建委员会。2015年10月18日,仰岗庙举行重建开工仪式,正式开始重建。

第四篇:全国道教重点宫观

道教全国重点宫观

道教全国重点宫观是由中国道教协会提出、国家宗教事务局确定并于1983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审批同意的21间道教宫观。

1970年代,中国道教在文化大革命之下,受到极左主义的严重打击,不少道观被关闭,绝大部份的道教活动被终止,当时的中国道教协会亦暂停运作。在邓小平所主持之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宗教信仰的自由政策重获重视,中国各地的大小道教宫观从此一个接一个地恢复开放,中国道教协会亦因此复业。

1982年,中国道教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在北京白云观召开了第二次代表会议,并制定中国道教协会重新工作后的第一份工作报告,当中包括《拟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道教全国重点宫观名单》和《道教知识专修班教学计划》。同年,获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批准。

列表

下述为21座全国重点宫观的分布:

北京

白云观

辽宁

沈阳市太清宫

鞍山市千山无量观

江苏

句容市茅山道院

浙江

杭州市抱朴道院

江西

鹰潭市贵溪市龙虎山天师府

上饶市三清山三清宫

南昌市西山万寿宫

山东

青岛市崂山太清宫

泰安市泰山碧霞祠

河南

登封市嵩山中岳庙

湖北

武汉市长春观

丹江口市武当山:紫霄宫、太和宫(包括金顶)广东

博罗县罗浮山冲虚古观

四川

成都市青羊宫

都江堰市青城山:常道观(包括天师洞)、祖师殿 陕西

西安市八仙宫

周至县楼观台

华阴市华山:玉泉院、镇岳宫、东道院

第五篇:关于道教宫观方丈(2005)

关于道教宮观方丈、住持任职离职的试行办法

(2001年12月28日中国道教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通过,2005年6月24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修订)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国道教协会《章程》,为加强道教教制建设,促进宫观管理,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全真派方丈、正一派住持是道教宫观执事的最高教职称谓。

第三条 方丈、住持须具备的条件: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2、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相应的组织领导能力;

3、品行端正,戒行精严,具有较高的道教素养;

4、出家、入道十五年以上;

5、方丈须受满初真、中极、天仙三坛大戒。住持须经授箓,领受法职,盟证道位。

第四条 方丈、住持的职责:

1、遵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2、广阐道法,纯正道风,提高道教徒自身素质;

3、健全宫观的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建设;

4、保护好宫观文物、古迹、建筑和环境;

5、落实宫观管理办法,决定宫观重大事项,组织管理宫观的日常事务;

6、开展道教界友好交往;

7、依法维护常住和宫观的合法权益。

8、搞好自养经济,参与公益事业,弘扬道教优良传统和优秀文化。

第五条 宫观选任和礼请方丈、住持须具备的条件:

1、全国重点道教宫观及经中国道教协会批准认定的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道教宫观;

2、宫观常住人员在20人以上;

3、宫观保持道教传统的规制及丛林制度。

第六条 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道教宫观由所在省级道教协会提名,报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由中国道教协会核准并报请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七条 方丈、住持选任程序:

1、方丈、住持的选任须经民主协商,在当地或上级道教协会的指导下,由本宫观民主管理委员会根据常住道众的评议推举人选;

2、方丈、住持人选由省级道教协会征得中国道教协会同意后礼请。

第八条 方丈、住持任职,须举行升座仪式。

方丈、住持可同时兼任所在宫观管理委员会主任;

方丈、住持任期内,因年老体弱或其他原因不能主持庙务,可提前退居;

方丈、住持一般不兼任其他宫观的相同执事。

第九条 方丈、住持离职,须经所在省级道教协会审核并征求中国道教协会意见后备案。

第十条 任免和礼请宫观方丈、住持,应报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方丈、住持正常离职后,由所在宫观及地方道教协会妥善安排。第十二条 本试行办法由中国道教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试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