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学经典 > 文学名著

关于2021年四川文学作品影响力排行榜作品征集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各文学专门委员会及广大作家:

根据《2021年四川文学作品影响力排行榜推选办法》(四川省作家协会第十次党组会2022年4月28日审议通过,详情见附件一)。现将2021年四川文学作品影响力排行榜作品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者按照《2021年四川文学作品影响力排行榜推选办法》的要求申报。

二、参评作品由团体会员单位、各文学专门委员会推荐(无推荐名额限制),同时接受个人申报。

三、申报者须填写《2021年四川文学作品影响力排行申报作品登记表》(附件二),并提供发表、出版、选载、选编、获奖、评论等相关材料。

四、为配合疫情防控要求,简化申报流程,本次不接受纸质材料,请将相关材料拍照以图片或PDF文档(或影印件)形式连同申报作品电子登记表、电子文本等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以“作者姓名+排行榜”命名;其中,网络文学作品相关材料请发至:。

五、申报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联系人:崔耕电话:

附件一:《2021年四川文学作品影响力排行榜推选办法》

附件二:《2021年四川文学作品影响力排行榜申报作品登记表》

四川省作家协会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附件一:

“2021四川文学作品影响力排行榜”

推 选 办 法

为展示四川文学创作成果,鼓励催生文学精品力作,提升四川文学作品影响力,推动四川文学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特制定“2021四川文学作品影响力排行榜”推选办法。

一、推选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力求公开、公正、公平,让作品说话。

二、推选类别和数额

排行榜作品类别为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非虚构)、儿童文学、网络文学、再版作品和翻译成外文出版的作品9类别分别推选出不超过15部。

三、推选范围

(一)长篇小说以刊物发表或出版社出版作品推选;中短篇小说以首发报刊的单篇推选,不推选个人文集收录的作品;散文、诗歌、报告文学(非虚构)、儿童文学以专集和单篇混合推选。

(二)同一作者的作品,在同一类别和不同类别推选中均不受数额限制。

(三)全书修订本、多人合集均可参加推选。

(四)凡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或再版)或获得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中央“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均可参选。

(五)在川内工作一年以上的四川籍作者关于四川文学名著,由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刊物、出版社首次发表、出版(或再版)的文学作品关于四川文学名著,或在全国重点网络文学网站发表的网络文学作品,或翻译成外文出版的作品均可参选。

四、推选机构

(一)“2021四川文学作品影响力排行榜”推选工作在四川省作家协会党组领导下进行。

(二)设立“2021四川文学作品影响力排行榜”推选办公室,负责推选的事务性工作。推选办公室设在四川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室。

(三)设立“2021四川文学作品影响力排行榜”纪律监察组,负责监督推选工作。

五、推选程序

(一)直接进入排行榜的作品

1.获中国作协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

2.入选中国作协及其部门、专委会和全国性学(协)会排行榜的作品。

(二)直接进入排行榜的作品和其余在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期刊、出版社首次发表、出版(或再版)的文学作品,或翻译成外文出版的作品,由省作协创研室负责收集并对直接进入排行榜的作品之外的参选作品计分。计分细则由省作协创作研究室制定,报省作协党组批准后实施。

省作协创研室将直接进入排行榜的作品和按计分细则归总分类后的参选作品送交省作协各专委会组织排序(重点遴选前15名),排序结果提交省作协主席办公会审议,经党组会审批后,对外发布。

网络文学作品由四川省作协网络文学中心负责收集并对参选作品计分,推选程序同上。

六、结果推广

对排行榜推选结果,积极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并与影视公司接洽,促进我省优秀文学作品的影视转化。

七、推选纪律

推选机构组成人员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推选结果的不正当行为。

附件二:

附件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