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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非常讲究道德在人生中的作用,讲求道德自律

要:中华民族非常讲究道德在人生中的作用,讲求道德自律。“业报轮回”说使中国人为自己的道德行为找到了理论归宿。在现代文化社会中,其扮演了扶世助化、劝善化俗的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安慰大众心灵、升华道德意识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有必要汲取传统文化之佛学中一切有价值的精华来充实、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业报轮回”说是佛教伦理思想中的一个核心精神部分。它认为世界事物是“已作不失,未作不得”。“因”未得“果”之前,不会自行消失;反之,不作“因”,也不会得“果”。人们的思想行为也是如此,都有其相应的后果,这就是业报。其中,“业”包含三种意思,一是指“行为”;二是指行为产生的影响;三是作法、仪式。行为产生的影响称作“身业”,除此之外还有“意业”与“口业”,是今生祸福的“因”。个人的一切身心活动都能转化为产生不同结果的力量,称为“业力”。“业力”是一种能在时间和空间中存续的潜在的功能,是实现因果报应的动力。“一切诸报,皆从业起”,善恶行为都会成一种“业力”,带来果报,生出轮回。只要造了业,就必受相应的果报。“报”即果报、报应。由于身、意、口“三业”善恶性质的不同,必定得到相应的不同的果报。轮回思想源于印度的婆罗门教,认为众生由于无明和爱执而在三界和“六道”中流转生死。

如车轮旋转,循环不已,又称轮转、轮回转生。“业力”是促使诸蕴和合,驱使识神轮转的根本动力,是还没有破除“我执”的“不净业”。“业力”与“轮回”的结合,就是解释众生为何流转生死苦海的“业报轮回”说。“业报轮回”说又与“三世说”相联系,认为人们在前世所造的“业”会报于现世,而现世的“业”又会对来世产生果报,这就是“三世因果”的思想。根据“业力”的不同,有情众生便在“三界”、“六道”中不断轮回。善恶随逐人,譬如影随形,随其所趣向,未曾相舍离。西汉末年,佛教由西域传入中国,“业报轮回”说随着印度佛经的传入而在我国流行起来,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了广泛及深远的影响。关于中国的善恶报应之说,先秦时期早已有之。如“多行不义必自毙”(《左传隐公元年》)的观念。虽说其与“业报轮回”说在本质上不同,但都认作坏事必将结出惩罚之果的思想。在汉初,阴德因果观念已经为人所接受,《易经》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即:积善的人家一定有多余的吉庆,积不善的人家,一定有多余的灾殃。是以家族为受报主体的报应观。另有“世论行善者福至,为恶者祸来,祸福其德。无贵贱贤愚,莫谓不然。”这与佛教思想何其相似!无疑,这些观念的存在,对“业报轮回”说产生了强烈的共呜。

“业报轮回”说一经传入中土,便与传统的善恶报应观念相结合,融摄了在中国思想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的儒、道两家思想,加强了对民众道德生活的约束,从而形成了以善恶观、人生观为主要内容中国特色善恶报应论。其社会功能也就趋向于以通俗的教化劝导人们止恶从善,避恶趋善,给中国社会文化生活带来了广泛深入的影响。“业报轮回”思想的传播不仅给予了儒、道发展以深刻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其融摄了儒、道重现实人生的人文主义精神。儒家具有一种强烈的入世精神,主张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来实现“内圣外王”的人生理想。道家则是以退为进,采取避世和法自然的态度、追求“返璞归真”的人生理想,讲得是出世之道。在人与人生问题的基础上,“业报轮回”说与儒、道思想实现了一种互融互补的作用。无论是入世或出世,中国老百姓都在追求一种至善、至美的社会、政治、精神生活。“业报轮回”说正好可以在人们的现实活动过程中帮助实现赏善罚恶的愿望和摆脱生老病死等现实苦难的向往,给予他们精神安慰。在我国,佛教“业报轮回”主体的讨论是伴随着大乘佛教义学在中国的传播而展开的,僧人很快接受了“有我”说的神不灭思想,认为灵魂不死不灭就是佛教轮回报应的理论的前提,同时融合了儒家的孝道和积善积恶说,道家的“神不化”等思想的影响。

这样,在现实的人生中,进可讲儒,退可讲道,儒、道互补,进退自如。“业报轮回”说从人的自身解释了这种进退现象的必然性,消弭了这种进退给人们可能带来的心理失衡。儒学是中国文化的主流,也是西汉以来在封建社会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儒家无论是“性善”论,还是“性恶”论,都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或“涂之人可以为禹”,都将主体自身的为善去恶作为道德完善和人的本质实现的基本条件,每个人在成圣之路上都是平等的。但是,儒家谈人,仅限于现世,如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儒家人生哲学从一开始就强调在现世人与人的关系中实现人的必要性。但是儒学在如何从主体自身来强调为善去恶的必要性没有做阐述,当人们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无法实现自我的时候又该如何获得解脱也少有解释,“业报轮回”说却对此作了专门的说明:今世修善行,来世得好报;今世种恶果,来世受苦难。而“业报轮回”说在传入中国之前只在有情众生身上发生作用,只是个体轮回所遵守的法则,在其儒化后,其轮回受报的主体有所拓展。当时儒学所面对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专制集权的封建社会,儒家学派以“仁”为中心来宣扬“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由此,接受果报的主体由有情众生扩大到了家族、国家等整体。

中国化“业报轮回”便在于解释世俗生活中提出的种种课题。它直接与中国社会现实问题相挂钩,面临社会各阶层的困惑和挑战。尽管被儒化的“业报轮回”理论仍以“缘起”论为基础,但仅择其与现实价值问题关联较大的“业感缘起”,以善、恶为果报主因,而淡化了作为佛教“缘起”理论中关切宇宙大化、思辨性较强的“受用缘起”、“自性缘起”论。这种中国化的佛教因果观,广为民间所接受,变成民间一种长期信仰,逐渐形成儒佛合一的社会局面。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同样居于重要地位的道家思想的核心是本性自然的“道”。道性自然无为,无为而无不为。由于天、地、人同道,“道通为一”,因而天道自然无为中国佛家讲轮回,人道也应该效法天道而自然无为。中国自带的报应思想是建立在“天道观”基础上的,正所谓“天道富善祸淫”,行善的得福,作恶的受祸。天道主宰人事,决定人间善淫者得祸福。道家和佛教的融合便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道教的发展。早期道教发展了“业报轮回”说,提出了“承负说”。它补充了善恶报应伦理观,使“业报轮回”理论不仅儒化更道化。原“业报轮回”是“善恶报应,祸福相乘。身自当之,无谁代者。数之自然,应期所行。殃咎追命,无得从舍”即:业报是自作自受,不由第二代代替,而且是循环不止的。

中国善恶报应观是和世袭宗法制度相适应,以社会结构的细胞家庭为单位,祖先所行的善恶都会在儿孙身上得到报应。“承负说”云:“承者为前,负者为后,承者,乃谓先人本承天心而行,小小失之,不自承者知,用日积久,相聚为多,今后生人反无辜蒙其过谪,连传被其灾,故前为承,后为负也。负者,流灾亦不由一人之治,比连不平,前后更相负,故名之为负。负者,乃先人负于后生者也,并更相承负也,言灾害未当能善绝也”。意思是说,今人受到的祸福归结为先人的行为恶善,今人的善恶行为也会使后代得到相应的福祸结果。先人有过失遗其恶果于后代,为负;后人承受先人过失的恶果,为承;代代既相负更 相承。先人为善,后人就有福荫。任何人的善恶行为都会对后代子 孙产生影响,而今人的今世祸福也都是先人行为的结果。 儒道佛三者互为影响、互为吸收,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中国化的“业报轮回”观,完善了传统道德结构, 成为了维护中国人社会道德价值的重要思想之一。虽然它有消极的 作用,即培养悲观自怨的情绪和忍辱的精神。但其积极方面的功效 显得更为突出,它促使人关切生死的安顿,关切来世的命运,增长 道德自律心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成 了中国民间的普遍信念。

特定的理论总是为特定的实践服务的,一种理论学说能被几世几代的传承下来显然有着其独到的魅力之处和强大的社会效应。在实 用主义盛行的中国,“业报轮回”说逐渐为中国社会文化所接受, 无论对于统治阶层,还是关乎普通百姓,都起到了双向作用。由于 它论证了现实生活的合理性,受到了统治阶层的欢迎;由于老百姓 对来世生活寄托幸福的希望,对它也能欣然接受;由于它系统性的 阐述了人生的因果关系,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信徒。在当今社会,这 种观念不仅在中国下层民众中具有极其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对统治 阶层、富人群体也产生了独特的影响,在社会道德伦理的构建上发 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不妨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它的社会功效 方面进行一番探讨。 在理论上,“业报轮回”说对于政治统治而言,具有极大的社会稳定意义。在巩固当权者统治以及安慰民众心灵方面起到了理论宣传 和意识支撑的作用。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到:“统治 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 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 精神力量。”意识观念本身无目的,就看它掌握在谁的手里,为哪 个统治阶级服务。在封建社会,“业报轮回”比较令人满意地解释 了富贵贫贱这个容易导致社会动乱的问题。

在当今社会,“业报轮 回”说也能很好地为社会发展阶段暂时出现的不公平制度进行较为 “合理公平”的解释。对于众多社会现象,该学说不仅给出了“给 力”的解释,更为苦难众生指出了一条解脱之途:为了获得下辈子 的幸福中国佛家讲轮回,此世一定要安分守己,积德行善,不要反抗现行的社会制 度。这样,就能比较温和地调整社会各阶级、阶层、集团的利益关 系,维持社会平稳发展,使社会生产顺利进行。因为稳定的社会环 境是社会发展的大前提。“业报轮回”说在理论上将现实世界中最 尖锐的富贵贫贱问题,转变成前世的道德修养问题,在很大程度上 缓解了人们的心理不平衡和积怨情绪。此外,该学说在社会管理过 程中发挥了“事先预警”的作用。使“人做了恶事,便一定无法逃 脱该受的恶报,并且会殃及后代”的思想渗透到人们的意识中。因 为人们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来生的祸福都是现世行为的必 然结果。这样,“业报轮回”说就可以成为人们心中一道止恶扬善 的防波堤。有了这种超验的神秘力量作为保障,更会增加人们尊德 守法的自觉性,增强道德自律性。对于文化水平较低的老百姓而言, 它不失为建立良好道德的一种重要机制,希望利用人们对自身利益 以及后代幸福的关切,使人们弃恶从善。

同时,由于该学说是建立 在个人的行为实践基础上的,便可以使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们,不 倾向于把自己的苦难责怪到他人身上。苦难的终极原因在于自己的 前世作恶。这就使那些经过一再努力还是没有得到幸福的人,选择 了放弃对现实世界的不满。对于那些违反社会道德、法律,但没有 立即遭到惩罚的恶人,“业报轮回”理论使受伤害者坚信,他们的 报应迟早会来到。“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皆报” 的心理,使许多人隐忍了无奈的不平,淡化了心灵的痛苦,使怨气 有了疏通的管道。 作者简介:沈文星(1982—),女,浙江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哲 学专业在读硕士。 [1]方立天.慧远及其佛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 [3].周振甫.周易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1. [5].方立天.中国佛教哲学要义【上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 [6].社朗宇法师,洪修平.中国佛教与儒道思想[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