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学经典 > 诸子百家

战国时期为适应封建土地关系发展的需要奴隶主贵族中出现一批改革家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

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法家学说也称作“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成为一个大的学派。

春秋时期,为适应封建土地关系发展的需要,奴隶主贵族中出现了一批改革家,如齐国的管仲、晋国的郭偃、郑国的子产等人。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促进封建化过程,成为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思想先驱。管仲和子产既强调法制, 又重视道德教化。

战国时期,思想家在理论上各有特色,在方策上也各有不同,但都主张以“法”治国。讲学于稷下学宫的齐国法家,继承发展了管仲的思想,汲取了黄老之学,主张法礼并重,先德后刑,因道生法,形成了一套较为温和的法治理论。而秦晋两国的法家则主张严刑竣罚,反对礼义说教,重法、术、势,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力并天下。他们是法家中激烈而彻底的一派,政绩显著。历史上通常把秦晋法家视为先秦法家学派的主要代表。

秦晋法家的创始人之一是李悝,在魏国实行变法,小子之前已经专文介绍了李悝变法。与李悝差不多时期的吴起,先在魏国进行兵制改革,后又在楚国进行政治改革。这两位牛人可谓是法家的承前启后者,引发了战国时期各国实行变法的蝴蝶效应。

战国时期接下来的变法,比较显著的有商鞅在秦国的变法、申不害在韩国的变法、慎到在赵国的变法。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按照法家人物的侧重点不同,法家主要分为三派。

下面,小子分别介绍商鞅、申不害、慎到三位法家代表人物的变法,看看这法家三派有什么不同。

一、商鞅变法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所以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封商地十五邑,因此又称商君、商鞅。

商鞅著有《商君书》传世,“立木为信”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位身上。商鞅在秦国实现了两次变法。

第一次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建立二十等爵制,严惩私斗,奖励耕织重农抑商谁是诸子百家思想集大成者,改法为律制定秦律,推行小家庭制等改革方略。

第二次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开阡陌封疆,废井田,制辕田,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推行县制,统一度量衡,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禁游宦之民,执行分户令等改革方略。

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主要在法律、制度、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而且“法不避亲”,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但是,商鞅变法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实行连坐法,给广大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反对儒学,“燔诗书而明法令”,牵制人们的思维,进行文化专制,抑制了创新意识。这些都是商鞅变法存在的局限性。

二、申不害变法

申不害(公元前385年——公元前337年),也称申子,郑国京邑(今河南新郑)人。著有《申子》两篇,其中《大体篇》和一些佚文存世。

申不害在韩国变法改革的主要内容:整顿吏治,加强君主集权统治;收回贵族特权,推毁城堡,清理府库财富充盈国库;加强官吏的考核和监督,按功行赏,按能配位,提高行政效率;整肃军兵,将贵族私家亲兵收编为国家军队,与原有国兵混编,进行严酷的军事训练,提高战斗力。

另外,申子主张百姓多开荒地,多种粮食,鼓励发展手工业,特别是兵器制造。所以战国时代,韩国冶铸业是比较发达的。当时就有“天下之宝剑韩为众”、“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的说法。

申子在变法过程中,特别强调“术”的运用,建议最高统治者必须用权术,君主应以“独视”、“独听”、“独断”的手段来实行统治。他认为,“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君主个人的言论和主张可以决定国家的兴亡,表明了专制独裁主义的思想。

权术运用得好,确实能很好地驾驭臣工,强化中央集权。但这对君主个人的要求比较高,也是申子过于重“术”的弊端所在,若君王个人素质不行,就难以达到效果,并造成臣下们都争相运用权术,埋下祸端。

事实上,申子死后,韩昭侯一个人就难以运用这些“术”了,勉强应付下来,到韩昭侯一死,接位的玩不转,导致韩国上上下下“权术”横行,把变法的根本——“法”给全忘没了。

三、慎到变法

慎到(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15年),尊称慎子,战国时期赵国邯郸(今属河北省)人。是从道家中出来的法家创始人之一,著录了《慎子》四十二篇,很多都失传了,现存有《威德》、《因循》、《民杂》、《德立》、《君人》、《知忠》、《君臣》共七篇。

慎到是法家中强调“势”治的一派,主张君主可以“握法处势”,“无为而治天下”。他以法为最高准则,提倡“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强调“法”必须和“势”相结合,把君主的权势看作行法的力量,但他又认为国家的存亡并非全由君主一人的力量所决定;他承认“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提出“守法而不变则衰”。

慎子慎到的学说与思想,历史上的评价分歧很大。庄子认为慎子的思想是对的,而荀子认为他“尚法而无法”,散乱而不成系统,而且不重视人的作用,不能用来安邦治国。

客观地说,在慎到的学说中,确实存在着重法轻贤的缺陷,也存在着重法与顺自然这两者难以统一的矛盾谁是诸子百家思想集大成者,但是,它避免了老庄道学纯粹任自然不要法治、法家主张绝对法治而不必因循自然的两种极端。

总的来讲,法家“法、术、势”三派变法,都是法家思想在当时社会的运用与实践。在理论与思想还没有完全成熟时,就应该在不断的实践中去完善和发展,这样才知道孰优孰劣、扬长避短。

法家发展到战国后期,臻于成熟,于是有了法家集大成者的韩非子横空出世。韩非将“法”、“术”、“势”三者糅合为一,将法治理论系统化,著有《韩非子》五十五篇。

可惜的是,韩非子生不逢时,他没能亲身主持一项实际的变法运动,这是他的遗憾,也是法家的遗憾。但他的很多思想,都被后来者应用到实践当中,熠熠生辉,同时,他的著作,也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