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文化 > 绘画工艺

泉州市城联社再命名30个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

为加快推进“泉州市工艺制品产业转型升级路线图”的组织实施,强化工艺美术大师服务管理工作,泉州市城联社于近日组织对53家大师工作室进行业绩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及公开公示泉州工艺绘画工作室招聘,再命名30个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

截至目前, 泉州市已获命名的大师工作室达到250个,这对发挥大师示范引领作用,构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育新模式,推动传统工艺、非遗项目“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据了解泉州工艺绘画工作室招聘,为发挥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引领作用,发展大师经济,促进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泉州市城联社、财政局决定于2020年命名30个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于2020年5月18日截止申报。

一、申报对象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泉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已被命名授牌的工艺美术大师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日常管理规范;

3、具有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有相对独立个人创作室、带徒授艺场所和作品展示交流场所;配置必备的创作设施设备(小艺种适当放宽场所硬件要求);

4、有一定的创作创新能力,注重专利申请和作品版权登记工作;

5、积极开展大师带徒活动,促进技艺传承和人才培养;

6、积极参加高等院校继续教育及各级相关部门或者行业组织的研修、培训、竞赛、展评和交流活动。

三、申报材料

1、《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工艺美术大师的身份证、荣誉称号、2017年以来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3、带徒协议书及徒弟的身份证、业绩、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个人创作室、带徒传艺场所、作品展示交流场所及主要设施设备、主要成果或代表性作品的照片或资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和认定程序

(一)由工艺美术大师提出申请,县(市、区)工艺美术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分配名额进行择优推荐,联合上报市城联社和市财政局。

(二)市城联社组织进行实地考评、评审(评分细则另行制订),提出拟命名大师工作室初步名单,并在泉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城联社和财政局予以认定、公布,并授予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牌匾。

(三) 被认定并授牌的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经费1万元。

(四)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委办发〔2017〕7号)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申报本补助资金。

五、管理考评

大师工作室应建立工作台帐制度,如实反映开展活动和取得业绩情况,健全各种档案资料。各县(市、区)工艺美术主管部门对大师工作室实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