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和是不冲突,没有你我、内外、大小的对立
一、什么是佛教的圆融观。
“圆”,是“圆满、周遍”;“融”,是“融通、融和”。谓破除妄执、圆满融通。一切万法,如果以分别妄心去看待中国现代的佛家高僧,则有种种差别相;但如果从本质上观察,则融通无碍、无二无别。比如,烦恼即是菩提,生死即是涅盘,众生即是佛。因此,圆融表明的是诸法实相,是大乘佛法的核心思想。
圆融,即各事各物皆能保持其原有立场,圆满无缺,而又为完整一体,且能交互融摄,毫无矛盾、冲突。圆融是圆满的融和、圆熟的融合、完全的交融。融和是不冲突,没有利害、彼此、前后的冲突。融合是不对立,没有你我、内外、大小的对立。交融是大同不碍小异,同则不会摩擦中国现代的佛家高僧,异则各显其用。譬如:这间教室里的八盏灯,同时打开,则每盏灯的光,互相交错,彼此不相妨碍,这就是融和、融合、交融。灯和灯彼此是个别独立发光的体,但所发出的光是相互融通的;换句话说,是在差别中不否定整体。差别的任何个体各有其价值和作用,而价值与价值彼此之间,不但不相妨碍,且是相辅相成。
《佛学大辞典》的解释:“圆融”,“圆”者周遍之义,“融”者融通、融和之义。若就分别妄执之见言之,则万差之诸法尽事事差别,就诸法本具之理性言之,则事理之万法遍为融通无碍,无二无别,犹如水波,谓为“圆融”。曰烦恼即菩提,曰生死即涅盘,曰众生即本觉,曰娑婆即寂光,皆是圆融之理趣也。此法门为性宗之枢机,实大乘之极谈。
《佛学常见辞汇》的解释:“圆融”,是“圆通、融合”的意思,如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盘,众生即本觉,娑婆即寂光等,都是圆融的道理。
《俗语佛源》的解释:“圆融,佛家谓破除妄执,圆满融通”。“圆”指周遍,“融”指融通、融和。若就分别妄见而言,则宇宙万有,光怪陆离,千差万别;若就一切法本具的理性来说,则事、理万法融通无碍,无二无别,犹如水与波,称为“圆融”。
《天台教学辞典》的解释:“圆融,圆满融通,无所障碍”。即各事各物,皆能保持其原有立场,圆满无缺而完整一体,且能交互融摄,毫无矛盾、冲突,相互隔离,各自成一单元称“隔历”,圆融即与隔历互为一种绝对,而又相对立关系。
《楞严经》云:“如来观地、水、火、风,本性圆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
《天台止观》云:“若就分别妄执之事,即一向不融。若据心性缘起之用,即可得相摄。”
《宗镜录》云:“事理圆融者,即种种事称理而遍。以真如理为洪炉,融万事为大冶,铁汁洋溢,无异相也。”
《华严宗》则根据“华严经”所说法界无尽缘起说,而立“三种圆融”、“六相圆融”等教义。
“三种圆融”,是指事理圆融、事事圆融、理理圆融等三种圆融。事理圆融者,事如波,理如水,即如波与水之相即;事事圆融者,即如波与波之相即;理理圆融者,即如水与水之相即。
“六相圆融”,是指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等六相。总相,是指事物的全体;别相,是指事物的各部分;同相,是指事物及其各部分都由原因和条件会合而起;异相,是指各部分各自独存;成相,是指各部分会合成此事物;坏相,是指各部分不和合。
《华严宗》所谓之“行布门”为一种由浅至深,依序渐进修法;“圆融门”则对立于“行布门”,而即使处于极低品位,亦可完成究极之觉悟。
《天台宗》根据‘法华经’所说实相一理,而立“圆融三谛”、“圆融三观”等教义。
“圆融三谛”,是为表显诸法的本然实相而立的三种原理,即:空谛、假谛、中谛等三谛。空谛谓诸法空无自性,体不可得;假谛谓诸法宛然而有,施设假立;中谛谓诸法其体绝待,不可思议,全绝言思。三谛是天台宗的中心思想,用以表达体用相即,圆融无碍的教义。
“圆融三观”,又云一心三观、不可思议三观、不次第三观。空、假、中三谛理为即空、即假、即中而圆融,所观之境为一境三谛,故能观之心,亦观一心即空、即假、即中而圆融无碍,故称圆融三观,以其断同体三惑,故得一心三智。
二、佛教圆融观的核心理念。
中国佛教以圆融的观点考虑问题,以圆融的方式解决问题,是一种富有圆融精神的宗教。
圆者,圆满具足,无所欠缺。中国佛教认为,一切众生由于受到无明的遮蔽,流浪在生死的苦海之中,但都具足本自圆满的佛性,一旦破除无明的遮蔽,转识成智,便能开悟成佛。这是中国佛教的佛性论。
融者,融会贯通,无所执着。佛教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各种原因(因)和条件(缘)的结合而形成的,其本身并无永恒不变的自性,从本性上说都是空的,因此人们应破除对各种事物的执着,将其视作方便和手段,可以巧妙运用以度世利生,但不能贪恋成执。这是中国佛教的般若(智慧)观。圆融观就是将佛性论与般若观完美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种佛教智慧。这种智慧在教理、修行、内外、僧俗等许多方面都有充分的体现,对今天仍然可以具有极多方面的启发。
中道圆融,是佛教的核心理念之一,也是开展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原则。中道,就是破除执着,不走极端,兼顾彼此,超越对立。圆融,就是体认自他同体,打破自我中心,秉持开放心态,包容个性差异。不唯我独尊、不偏执极端、不封闭排他,才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交流沟通、互学互鉴,实现不同文明的和谐共存与携手并进,共同创造人类美好的未来。
三、中国佛教的圆融精神。
佛教发源于印度,为什么在中国发扬光大?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便是圆融精神的倡导。圆融的本意是,圆满融通,没有障碍。作为方法,则是指一切事物皆能保持其原有性质,又能交互融摄,而无矛盾冲突。中国佛教的圆融精神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佛教初传中土时,针对与儒、道本土文化之抵触,以方便的手段融摄之,从而逐步适应中国文化。这方面的表现略可分为三点:首先,是采取与中国文化相融合而流传的手法。如早期翻译佛经时,往往依托与之相近的老庄思想,以期得解,因而借用道家词汇,以“道”字解释“菩提”,以玄学概念“无”表示“空”等,这就是所谓的“格义”手法。其次,是对原先教义中的某些比较“出格”的东西加以扬弃,以适合本土文化的需要。还有一点是,佛教中有关“沙门不敬王者”、接受父母礼拜等习俗问题,因与中华传统的忠君思想、孝亲观念相悖,在强大的政治压力面前,高僧能审时度势,适时地作出让步,以缓和与帝王的干系,他如为调解出家制度与孝亲观念的冲突的《父母恩重难报经》之类疑伪经的出现,等等。从中不难看出,具有异域文化色彩的佛教为在中国扎根、生存与发展,在方便适应方面所作的努力。
(二)、在佛教被本土化的同时,佛教也反过来对中国文化产生影响与改造。此类现象甚多,像以佛教教义解诠儒家经典《易经》、借用道行般若之旨以阐述《庄子·逍遥游》之类。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创立像天台宗、华严宗、禅宗这些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宗派了。就天台宗与华严宗来说,虽然二宗之教义也像其他宗派一样,依据印度传来的经论,但又不是直接以印度的佛学系统成立的,而相对具有独立性。比如,天台宗的创始者慧文大师,其思想虽出于般若、中观与《大智度论》,但并不传承其系统,而是以自修禅观所得,印证于中观和《大智度论》,至慧思大师、智者大师又根据《法华经》诸法实相的“十如是”义,广为发挥,妙理迭出,也系多出于止观内证之境界。
(三)、圆融精神的又一体现,是在佛教内部各宗派之间。例如隋唐时期,各宗派相继崛起之后,相互之间屡有问难,是此非彼,有时甚至极力攻讦,势同水火,像唯识宗之非难天台宗义、禅宗与天台的法统之争、三阶教与净土宗的互相揭短等等。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的情形是,各宗派在基于本宗立场的同时,又有相互取资,充实发展各自的思想体系的举措。
禅宗与净土宗的融会,是中国佛教史上最为引人注目的事件,彼此由合而分、由分而合,几乎贯穿整个华夏佛教的历史。自宋代永明延寿倡导“禅净合流”之后,两宗你中有我,我宗有你,难分彼此,其影响之大,足以成为中国佛教的代名词。
圆融精神,其实是释迦牟尼佛的一贯作风,佛教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均有运用,只是相对来说在中土得到了更为全面的发扬。此与中华民族具有包融万物的博大胸襟有关,从而使这一精神成为中国佛教持久不灭的生命力。
四、中国佛教在教理、修行、内外、僧俗等方面的圆融观。
1、教理圆融。
中国佛教运用判教的方式圆融了佛教经典的各种教理。首先进行判教的高僧是南朝刘宋时期道场寺的慧观大师。至隋唐时期,形成了天台宗、华严宗的判教体系。
智者大师以《法华经》为中心,对各种佛教经典和理论进行会通圆融,并组织成一个井然有序的体系,以《法华经》“开权显实”、“会三归一”的思想为依据,创立了天台宗的判教学说。后人一般概括为“五时八教”。
“五时”,是指华严时、鹿苑时、方等时、般若时、法华涅盘时,是佛说法教化的次序。
“八教”,是指化仪四教和化法四教。化仪四教是指顿、渐、不定、秘密四教,是佛说法教化的方式,如药方。化法四教是指藏、通、别、圆四教,是佛说法教化的内容,如药味。佛按方配药,说五时八教,化导群生。
贤首大师综合隋唐高僧大德的各种判教,另创“五教十宗”,建立了华严宗的判教体系。“教”是佛说法教化的言论;“宗”是佛教经典的宗旨和归趣。“教”必有所“宗”;而“宗”必在“教”。这样,贤首大师将所有的佛教经典和理论看成一个从低到高的阶梯,拾级而上,便可睹见《华严》境界,知佛家之富贵。
《华严经》是一部具有丰富圆融思想的巨著,华严宗通过“事事无碍”、“十玄无碍”、“六相圆融”的阐释,对这种圆融思想进行了大力开发,将中国佛教的圆融境界推向了最高峰。
“五教”为:(1)、小乘教:对小乘根机者说四谛、十二因缘等,即《阿含》等。(2)、大乘教:对初入大乘根机未熟者说《般若》、《解深密》等经。(3)、人乘教:说真如随缘而生染净诸法,其体本自清净,故谓二乘及一切有情悉当成佛,如《楞伽》、《胜鬘》等经及《大乘起信论》所说。(4)、顿教:乃不立言句,只辨真性,不设断惑证理之阶位,为顿修顿悟之教,如《维摩经》所说。(5)、圆教:说一乘而完全之教法,性海圆融,随缘起成无尽法界,彼此无碍,相即相入,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十信满心即成正觉,故称为“圆”,如《华严经》、《法华经》等所说。
十宗:我法俱有宗、法有我无宗、法无去来宗、现通假实宗、俗妄真实宗、诸法但名宗,这六宗属小乘教;一切皆空宗,属人乘始教;真德不空宗,属大乘终教:相想俱绝宗,属顿教;圆明具德宗,属一乘圆教。
2、修行圆融。
佛教不仅有丰富多彩的经典,高深异常的教理,还具有各种各样的修行方法。要使经典入心,教理适用,就必须展开修行。对于这五花八门、名目繁多的修行方法,如执一而废多,自是而非他,则难免于诤讼纷纭。中国古德强调修行的目的是“心得安隐”、“明心见性”、“为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各种修行方法都不过是安心、明心、开悟的方便,从而实现了修行方法上的圆融。
对中国佛教影响最大的宗派是禅宗和净土宗。自五代入宋永明延寿大师,倡导“万善同归”。这就是说,无论是研经讨论,还是念佛参禅,乃至修福积德,随喜赞叹,所有大小善行,“悉向菩提”,都是朝向清净解脱的佛教修行。各种修行方法至此圆融无际,其间的差异变得融通无碍。
3、内外圆融。
佛教自称“内典”或“内学”,称佛教以外的宗教或学说为“外道”、“外学”或“世学”。佛教传入中国后,与儒道两家相互圆融,在中华文化结构中获得一席之地。佛教将许多儒道两家的思想因素圆融到自家教义中,增强了对中土民众的亲和力。
中国佛教早期的高僧大德用人们比较熟悉的老庄思想或儒家观点去理解、宣说佛教理论,由此奠定了中国佛教的基本特色,也形成了中国佛教最早的一批着作。读道安大师、慧远大师、僧肇大师等人的着作,可以体会到其间浓郁的老庄玄学味道。也就是说,这些中国佛教理论的奠基者们的着作,实际上就是以佛教为主体,吸收和融合儒道两家而形成的思想成果。
最典型的就表现在以佛教“五戒”比附儒家的“五常”。佛教“五戒”是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五种戒律,儒家“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五种伦常之德。“不杀生”就是“仁”;“不偷盗”就是“义”;“不邪淫”就是“礼”;“不妄语”就是“信”,“不饮酒”就是“智”。
佛教有所谓“人大乘”和“人天教门”,即修行“五戒十善”可以获得来生继续为人或升天的福报,这是佛教对世间法的容纳和接受,是佛教中最为浅近的教法。儒家非常重视孝道,历代统治者往往标榜“以孝治国”,佛教中也有了《盂兰盆经》、《父母恩难报经》等宣扬孝义的经典,有了“一人出家,九族升天”的说法,将儒家这一最具草根意味的伦理观念纳入到自家教理体系之中。由此出现了“以儒治世,以道治身,以佛治心”和“三十学儒,四十学道,五十学佛”的说法,通过对三家作用领域划定界限的方法使佛教融入到中国文化结构之中:不同的作用领域又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并且是一个由表及里、从此至彼的发展序列,由此又保证了佛教相对于儒道二家的思想优势。
4、僧俗圆融。
古印度对出家学道的人视如神明,争相供养。即使尊贵如君主、大臣,亲近如父母、兄弟,见了出家人也要头面接足、五体投地,所以宗教的权威永在世俗政权与家庭亲情之上。佛教传入中国之后,僧侣组织与世俗生活之间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经过几百年的融合,到中国化的佛教宗派,特别是禅宗创立的时候,佛教终于融入了中土世俗社会生活之中,取得了僧俗之间的圆融和谐。
从“不敬王者”到“礼拜君亲”,中国佛教实现了与世俗政治和血亲伦理的圆融。佛图澄大师、道安大师、鸠摩罗什大师等高僧分别受到后赵、前秦、后秦等政权的支持和尊崇。出家不忘忠孝也就成了佛教与世法相圆融的结果。许多高僧也逐渐意识到,“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道安大师语),故而讲经说法,或临终付嘱,多寄意于达官显贵。
从“乞食”到“农禅并重”,中国佛教实现了与中土经济和民情风俗的圆融;印度佛教接受信众的供养,以“乞食”的形式行化世间,而中国以勤俭节约、自食其力为美德。从唐朝初的弘忍大师开始,中国佛教僧侣就开始依靠自己的力量营建庙宇,树立佛像,垦荒种田,自耕自食。由此开启中国佛教“农禅并重”的优良传统,解决了“弘道”与“谋食”之间的矛盾。百丈怀海大师坚持“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百丈怀海语),将“出坡”定为禅门常课。
五、中国佛教圆融观的现代价值。
经过长期的摩擦和整合,中国佛教形成了丰富的圆融智慧和圆融传统,由一种外来宗教最终融入中国传统文化之中,遍布于通都大邑、名山胜水乃至穷乡僻壤。星转斗移,古今历史形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中国佛教的圆融观,“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实相无执,平等一如”,以充满尊重的心情和平等的眼光看待一切,对于今天佛教界的思想主流——人间佛教——仍可有多方面的启发。
其一,以圆融的智慧引导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佛教可以把“为人民服务”视为“普度众生”的一种现代表达,把“公有制”看作“利和同均”的经济基础,把“按劳分配”视为“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制度保证,把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当成“治世”的理论,而将佛教作为个人安顿心灵的精神家园,并以高度的智慧进行两者的圆融会通,这方面的实践则需要整个佛教界的共同努力。
其二,以圆融的智慧引导佛教与其他宗教和平相处。在当代中国,除了佛教之外,还有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宗教。佛教与各种宗教之间的和谐圆融,既是整个社会和谐的需要,也是佛教自身利益的需要。
其三,以圆融的智慧引导佛教契合当代众生的根性。佛教要在现代人间发生作用,就必须充分发挥自身本具的圆融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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